自2018年01月05日起,除了各地域的資源包外,您還可以購買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。
地域資源包和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可以合并使用,但抵扣順序是先抵扣地域資源包,額度用完再抵扣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。
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可以抵扣中國內地所有地域的對應計費項,例如華東1(杭州)、華東2(上海)、華南1(深圳)等。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不能抵扣中國香港和海外地域的對應計費項。

同一地域,相同類型的存儲包只能購買一次。您可以對已購的存儲包進行續費、升級。
同一地域,下行流量包、回源流量包、傳輸加速包可以購買多個,疊加使用。已購買的下行流量包支持續費,但不支持升級;回源流量包和傳輸加速包不支持續費和升級。
資源包的購買及使用詳情請參見包年包月(資源包)。
常見問題
可以只買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,不買地域資源包嗎?
可以,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和各地域資源包的種類是一樣的,都分為:標準(LRS)存儲包、低頻(LRS)存儲包、歸檔(LRS)存儲包、標準(ZRS)存儲包、低頻(ZRS)存儲包、下行流量包、回源流量包。不能抵扣請求次數、數據處理等費用。具體請參見計量項和計費項概述。
如果已經購買了地域資源包怎么辦?
如果您已購買了中國大陸地區的各地域資源包,如華東1、華東2、華南1等。這些地域資源包繼續有效,有效期內可升級、可續費。您也可以新購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,兩種資源包可以合并使用,但抵扣順序為:先抵扣地域資源包,再抵扣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。
已購買的地域資源包,能否變更成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?
不能,已購買的地域資源包無法轉化為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,但您可以新購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。資源包抵扣順序:先抵扣地域資源包,再抵扣中國大陸通用資源包。